钢铁产能置换政策宣贯会议指出——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新政 巩固来之不易供给侧改革成果

时间: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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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2021年5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最新修订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下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背景,5月25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科技发展中心主办,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钢铁产能置换政策宣贯会议于江苏南京召开。会议围绕即将实施的《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宣贯,与会代表共同研究了钢铁产能置换有关工作。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594号)也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项文件的实施,意味着自2020年1月23日起冻结了16个月的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将正式重启。